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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支付管理迎新规

国家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长护险的支付范围、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进行了系统规范1。指导意见明确了失能评估费用和长护服务费用的报销范围,建立了差异化的付费机制: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1。其中,居家护理服务按小时付费,机构护理服务按床日付费1。

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1。为确保待遇平稳过渡,试点地区将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进新规落地,确保参保群众待遇稳定衔接1。此外,指导意见明确长护险基金支付不得由第三方社会力量代管代拨,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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