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名民主运动活跃人士黄之锋因涉嫌勾结海外政治人物寻求对香港和中国实施制裁,在香港高等法院就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认罪。该罪名最高可处以终身监禁,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处3至10年监禁。这是黄之锋在北京强制实施的《香港国家安全法》下遭起诉的第二次案件。